文山州2015年招聘事業(yè)單位人員筆試考場規(guī)則
來源:文山州人社局 閱讀:1320 次 日期:2015-06-18 17:05: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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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場規(guī)則

一、在考試前40分鐘,憑準考證和身份證進入考場,對號入座,并將準考證、身份證放在桌面右上角。兩證不一致,致使無法對本人身份進行確認,不得進入考場。

二、開始考試30分鐘后,不得入場;考試結束前不得退場??荚嚱Y束時須經監(jiān)考人員許可,考生方可退場。

三、應考人員只能攜帶鋼筆(簽字筆或圓珠筆)、2B鉛筆、橡皮、小刀四種文具,開考后應考人員不得傳遞任何物品,違者按違紀論處。

四、嚴禁將移動電話、手表、電子設備等與考試無關物品帶至座位。已帶入考場的,要按監(jiān)考人員的要求將物品關閉電源放在指定位置。凡發(fā)現(xiàn)將上述與考試無關物品帶至座位的,一律按嚴重違紀論處。

五、試卷發(fā)放后,應考人員必須首先在試題本和答題卡規(guī)定的位置上準確填寫(填涂)本人姓名、準考證號等有關信息,不得做其他標記,違者按違紀論處。

六、不得要求監(jiān)考人員解釋試題,如遇試卷分發(fā)錯誤,頁碼序號不對、字跡模糊或答題卡有折皺、污點等問題,應舉手詢問。

七、客觀性試題一律用2B鉛筆在答題卡上填涂作答,未用鉛筆填涂作答的按零分處理;主觀性試題一律用黑色字跡的鋼筆(簽字筆或圓珠筆)在答題卡指定位置作答,用鉛筆作答的按零分處理,作答字跡要清楚、工整。

八、考場內必須保持安靜,禁止吸煙,嚴禁交頭接耳,不得窺視他人試題本和答題卡,違者按違紀論處。

九、考試結束鈴響,考生應立即停止答題??忌痪頃r應將試題本和答題卡分別反面向上放在桌面上,經監(jiān)考人員清點允許后,方可離開考場??忌坏脤⒃囶}本和答題卡帶出考場,帶出考場者按嚴重違紀論處。

十、考生應服從考試工作人員管理,接受監(jiān)考人員的監(jiān)督和檢查,對無理取鬧,辱罵、威脅、報復工作人員者,按有關紀律和規(guī)定處理。

特別提醒:①身份證遺失或失效,請及時辦理臨時身份證或帶照片并加蓋派出所公章的戶籍證明;②考試不得中途離場,個人問題提早解決,身體不適及時報告;③考試時間可通過考場掛鐘掌握;④帶入考場的水瓶、水杯、水壺,須放至座位下;⑤考試中不得更換答題卡,請認真填寫(涂),答題不要答錯位置;⑥考試結束離場時,請帶走自己的準考證、身份證和存放于物品擺放處的物品(下午離場時請自行取走自己的座次標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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