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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工作需要,經鄭州高新技術產業(yè)開發(fā)區(qū)管委會研究,現(xiàn)面向社會公開招聘62名人事代理工作人員。公告如下:
一、招聘崗位及名額
本次計劃為鄭州市公安局高新技術產業(yè)開發(fā)區(qū)分局(以下簡稱高新區(qū)公安分局)招聘從事文職和非執(zhí)法工作的人事代理工作人員62名。
二、招聘資格和基本條件
(一)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擁護中國共產黨的領導,擁護黨的路線、方針和政策;
(二)遵紀守法,熱愛公安工作,具有良好的品行;
(三)具有普通高等學校大專及以上學歷,具備履行崗位職責所必須的基礎理論和專業(yè)知識;
(四)報名時已取得畢業(yè)證、學位證等有關證件;
(五)年齡在35周歲以下(1980年8月1日之后出生);
(六)身體健康,具有正常履職所需的身體條件。
(七)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員不得報考:
1.正在接受司法機關、紀檢監(jiān)察機關立案偵查審查的;
2.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人員和曾被開除公職的;
3.在各級機關事業(yè)單位招考中被認定有舞弊等嚴重違反紀律行為的;
4.普通高等院校在校生、現(xiàn)役軍人、試用期內的機關事業(yè)單位新進人員;
5.有法律規(guī)定不得錄取聘用的其他情形的。
三、招聘程序及時間安排
(一)網上報名及資格初審
1.報名時間:2015年8月27日8﹕00—8月29日18﹕00。
2.網上報名:考生登錄鄭州高新技術產業(yè)開發(fā)區(qū)公安分局2015年公開招聘人事代理工作人員報名系統(tǒng)(http://203.171.237.232/),認真閱讀相關文件后,點擊“網上報名”進入網上報名系統(tǒng),點擊“報名填表”,按要求填寫個人報名信息后上傳照片。上傳照片要符合系統(tǒng)規(guī)定:清晰、無變形,一寸近期正面免冠證件照,紅底、藍底、白底均可,jpg、gif、png格式均可。利用圖片軟件制作時,圖片大小寬度為130像素,高度為160像素,最終效果以輸出后的大小為準,寬高比例約為1.3:1.6,像素大小30kb以下,以便制作準考證時使用??忌鷪竺c考試時使用的有效身份證(有效期內的二代身份證)必須一致,不能使用新舊兩個身份證號同時報名。報考人員必須按照本人畢業(yè)證、身份證等相關證件顯示的專業(yè)名稱、個人情況填寫報名信息,如信息不一致或故意填報虛假信息,后果自負。
提交報名申請時技術咨詢電話:0371-65345801 0371-65345802
3.資格初審:2015年8月27日8﹕00—8月30日18﹕00。招聘單位根據招聘公告要求對報考人員填報的信息進行資格初審和照片質量檢查,并在報考者報名后的1個工作日內提出審核意見。對審核不合格的,說明理由;對照片質量不符合要求的,應重新上傳照片。若審核不合格的報考者不重新按要求填報,造成的后果報考者自負。報考者可在填報信息1個工作日后登錄原報名網站查詢是否通過資格初審。
4.網上繳費:通過報考資格初審的人員,于資格初審通過之后至2015年8月31日18:00前登陸原報名網站繳納考務費,每人每科30元,兩科共 60元(報考者需開通支付寶,并存上足夠繳費的金額),繳費時間截止到2015年8月31日下午18﹕00,未按期繳費的視為自動放棄。
5.打印詳細信息表:報考人員成功進行網上繳費后,報名系統(tǒng)會自動生成一份考生詳細信息表。考生須自行用A4紙打印《詳細信息表》一式2份,以備面試資格審查時使用。打印詳細信息表時間為2015年8月27日8﹕00至8月31日18﹕00。如因考生未及時打印考生詳細信息表或因保管不慎丟失考生詳細信息表造成的后果由考生個人承擔。
6.打印準考證:網上繳費成功的報考人員,請在2015年9月9日8﹕00至9月12日9﹕00期間登錄鄭州高新技術產業(yè)開發(fā)區(qū)公安分局2015年公開招聘人事代理工作人員報名系統(tǒng)(http://203.171.237.232/),按照系統(tǒng)提示打印準考證(A4紙格式)。如因考生未及時打印準考證或因保管不慎丟失考生準考證造成的后果由考生個人承擔。
7.考生應認真閱讀并全面理解關于本次考試的公告內容,確定本人符合招聘報名條件,確定報名時提交的信息必須真實有效,報名時提交誠信承諾書。如果報考者本人不符合考試報名條件但進行了網上報名,本人的報考資格、筆試成績無效,已經繳納的考試費用不予退回,由此產生的一切后果由個人承擔。
8.擬招聘人數(shù)與報名人數(shù)比例達不到1:5的,經鄭州高新區(qū)2015年公開招聘人事代理工作人員領導小組研究同意,可適當降低開考比例。降低比例后仍達不到要求的,遞減招聘名額。
(二)筆試
1.筆試科目為行政職業(yè)能力測驗、公安專業(yè)科目兩科,每科滿分均為100分。
2.筆試時間為2015年9月12日。筆試具體時間、地點以所打印準考證上的規(guī)定為準。考生持本人筆試準考證和有效期內的二代身份證在規(guī)定時間、地點參加考試。
3.筆試采取統(tǒng)一命題、統(tǒng)一組織、統(tǒng)一評分的方式進行。筆試成績滿分為100分,計算辦法為:筆試成績=行政職業(yè)能力測驗成績×50%+公安專業(yè)科目成績×50%。筆試成績占考試總成績的50%。
4. 筆試成績的公布時間見鄭州高新區(qū)政務在線網站,筆試成績查詢請登錄鄭州高新技術產業(yè)開發(fā)區(qū)公安分局2015年公開招聘人事代理工作人員報名系統(tǒng)(http://203.171.237.232/)。
5.筆試有缺考、作弊或一科成績?yōu)榱惴值?,不得進入面試資格確認及面試、體檢。
6.筆試結束需妥善保管準考證,筆試準考證作為考生參加面試資格確認及面試的有效證件,如因考生保管不慎丟失造成的后果由考生個人承擔。
(三)面試資格確認
1.面試資格:根據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的順序,按照擬招聘人數(shù)1:3的比例確定進入面試的人員。面試人員名單和面試資格確認的時間、地點在鄭州高新區(qū)政務在線網站上公布(考生要及時關注鄭州高新區(qū)政務在線面試資格確認公告,因考生個人原因逾期不到面試資格確認現(xiàn)場的,視為自動放棄面試資格)。
2.擬面試考生本人根據面試資格確認的要求,持本人有效期內的二代身份證、筆試準考證、詳細信息表、畢業(yè)證、學位證、教育部學歷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就業(yè)報到證、戶口所在地派出所(公安分局)出具的無犯罪記錄證明等相關資格證件原件及復印件一式兩份接受現(xiàn)場資格確認。擬面試考生為留學回國人員的,還需持我國駐外使(領)館教育(文化)處(組)出具的留學回國人員證明、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國外學歷學位認證書等相關證件;擬面試考生是在職人員的,還須提供所在單位同意報考的證明,未按時提交單位同意報考證明的,取消面試資格。
3.經過面試資格確認,如因考生本人自動放棄或被取消面試資格而造成達不到1:3面試比例的,經鄭州高新區(qū)2015年公開招聘人事代理工作人員領導小組研究,可按照筆試成績由高分到低分的順序依次遞補,遞補工作只進行一次;經過遞補仍達不到1:3比例的,經鄭州高新區(qū)2015年公開招聘人事代理工作人員領導小組研究,可適當降低面試開考比例,但最低不能低于1:2;降低比例后仍達不到要求的,遞減招聘名額。
(四)面試
1.進入面試人員名單在鄭州高新區(qū)政務在線網站公布,考生應按照公告要求到報名網站(http://203.171.237.232/)打印《面試通知書》,并按照《面試通知書》中規(guī)定的時間、地點進行集合,持本人有效期內的二代身份證、筆試準考證、面試通知書參加面試。
2.面試采取結構化面試的方式進行,滿分為100分,面試成績占考試總成績的50%。
3.未按要求參加面試的、逾期不到的,視為自動放棄面試資格,不再遞補。面試確認時,發(fā)現(xiàn)應試者提供材料信息不實的,取消其參加面試的資格。
(五)考試總成績的計算
考試總成績=筆試成績×50%+面試成績×50%。
筆試成績、面試成績、考試總成績均計算到小數(shù)點以后兩位數(shù)。
(六)體檢
1. 根據考試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的順序,按擬招聘名額1:1的比例確定參加體檢人員。參加體檢人員名單、體檢具體時間、地點及相關要求在鄭州高新區(qū)政務在線網站公布。
2.因放棄體檢或體檢不合格造成的空缺,從參加面試的考生中,按考試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的順序依次進行遞補,遞補工作只進行一次。
3.體檢按照公安機關錄用人民警察所采用的《公務員錄用體檢特殊標準(試行)》(人社部發(fā)〔2010〕82號)規(guī)定執(zhí)行,費用由考生自理。未按規(guī)定時間、地點參加體檢的視為主動放棄。
(七)考察、政審
根據考試總成績和體檢結果,按擬招聘名額1:1的比例確定考察、政審對象。
考察內容包括德、能、勤、績、廉等方面,重點是思想政治素質、道德品行、工作能力、工作態(tài)度、工作實績與工作崗位相關的素質和能力。
政審主要審查應試者本人及直系親屬有無犯罪記錄,如應試者本人有犯罪記錄或者應試者直系親屬有重大刑事犯罪前科的,一律不予聘用。
(八)公示
考察結果在鄭州高新區(qū)政務在線網站上公示7個工作日,經公示無異議,確定擬聘用人員。
四、聘用及管理
(一)被聘用人員統(tǒng)一實行人事代理管理,簽訂聘用合同,首次聘用期限為3年(含試用期1年,試用期自報到之日起開始計算);在聘期間年度考核均為合格以上人員,首次聘用期結束后,根據雙方意愿,可續(xù)簽聘用合同。
(二)聘期內,被聘用人員的人事檔案由鄭州高新區(qū)人才交流中心代理,工資待遇參照高新區(qū)公安分局事業(yè)編制人員工資待遇執(zhí)行。
(三)首次聘期內,年度考核有一次不合格的,予以解聘。
五、其他事項
(一)本公告同時在鄭州高新區(qū)政務在線網(http://www.zzgx.gov.cn/)、鄭州高新區(qū)人才網(www.zzgxqrc.com)發(fā)布。
除本公告在上述網站發(fā)布外,其它與招聘過程有關的公告、通知及成績公示時間等僅在鄭州高新區(qū)政務在線網站(http://www.zzgx.gov.cn/)發(fā)布。
報考人員未按照招聘公告、其它與招聘過程有關的公告、通知的要求執(zhí)行的,一律視為自動放棄。
(二)資格審查貫穿招聘工作全過程,一經發(fā)現(xiàn)不符合招聘條件、弄虛作假或違反招聘規(guī)定的將取消其聘用資格。
(三)受聘在職人員須按社會保險有關規(guī)定自行完善足額繳納養(yǎng)老保險,開具繳納養(yǎng)老保險證明,在高新區(qū)參保之前產生的相關問題由個人承擔。
(四)報考人員屬于畢業(yè)生的,需在辦理人事關系時提交就業(yè)報到證,不能提交的視為自動放棄聘用資格。
(五)受聘人員未按規(guī)定的時限和要求辦理相關人事手續(xù)的,視為自動放棄聘用資格。
(六)報考人員的各種學歷須經國家及有關部門認證,未通過認證的學歷按未取得處理。
(七)報考人員在招聘期間務必經常登錄鄭州高新區(qū)政務在線網站和報名網站查看招考信息,因個人原因影響考試聘用的,責任自負;務必保證電話暢通,因個人原因聯(lián)系不上者,視為棄權;被聘用人員要服從組織分配,對不服從分配者,取消聘用資格。
(八)根據國家、省、市有關政策規(guī)定,參加國家志愿服務西部計劃、河南省服務貧困縣計劃的高校畢業(yè)生,參加鄭州市“三支一扶”計劃服務期滿考核合格、參加鄭州市“大學生村干部”計劃任職2年以上且每年度考核合格、參加鄭州市“高校畢業(yè)生進社區(qū)、服務農村”計劃服務期滿考核合格且符合本次招聘報考條件者,筆試原始成績加5分。符合加分條件者,需在網上報名資格初審通過后,于2015年8月30日(上午8:30-12:00,下午 15:00-18:30)到鄭州高新區(qū)人力資源社會保障服務大廳(國槐街8號火炬大廈A座一樓)提交項目服務證書、年度考核表、基層服務單位證明(須地市級項目主管部門加蓋公章)及“大學生村干部”合同書等材料原件及復印件1份,逾期不再受理。
(九)未盡事宜及招聘過程中遇到的問題由本次招聘工作領導小組按照國家、河南省、鄭州市有關規(guī)定執(zhí)行。
考務咨詢電話:0371-65345801 0371-65345802
咨詢時間: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5:00-18: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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