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考核
四川省水文水資源勘測局對體檢合格人員的思想政治素質(zhì)、遵紀守法情況、道德品質(zhì)修養(yǎng)、心理調(diào)適能力等方面進行綜合考核,并對其與報考相關的人事檔案等材料的真實有效性和報考資格進行核實確認。對取消報考資格以及通過考核后報考者自動放棄出現(xiàn)的空額,不再遞補。
二、公示
考試、體檢、考核合格者由四川省水文水資源勘測局確定為擬聘用人員,并在四川人事考試網(wǎng)、四川水利網(wǎng)上公示7個工作日。
公示內(nèi)容包括擬報送省人社廳審核確認人員的姓名、性別、年齡、招聘崗位要求的本人其他有關基本情況、考試成績、排名以及該崗位招聘條件等,并公布監(jiān)督舉報電話接受社會監(jiān)督和舉報。舉報者應以真實姓名實事求是地反映問題,并提供必要的調(diào)查線索。凡以匿名或其他方式反映的問題不予受理。
對公示期間反映有嚴重問題并查有實據(jù)、不符合報考條件的,取消被公示人擬聘用人員資格,不再予以審核確認;對反映有嚴重問題,但一時難以查實或難以否定的,可先報送省人社廳進行審核確認,但一經(jīng)核實不符合報考條件的,取消其擬聘用或聘用人員資格。公示期間因被公示人棄權或因其被舉報查實取消資格后出現(xiàn)的空額不再遞補。
公示后擬報送省人社廳審核確認人員因棄權出現(xiàn)的招聘名額空額,不再遞補。擬確認人員的材料報送省人社廳后,因棄權等原因出現(xiàn)的招聘空額不再遞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