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聘崗位、范圍及條件
招聘崗位 | 崗位類別 | 招聘人數 | 招聘對象 | 年齡條件 | 戶籍范圍 | 學歷、學位及專業(yè)條件 | 專業(yè)技術資格或職業(yè)資格 |
幼兒教師 | 專業(yè)技術八級及以下 | 4 | 具有在經教育行政部門審批開辦的幼兒園任教 2 年及以上工作經歷的幼兒教師 | 35 周歲及以下( 1981 年 7 月 1 日以后出生) | 杭州市 ( 含蕭山區(qū)、余杭區(qū)、富陽區(qū)及四縣市 ) | 大專及以上學歷,學前教育、音樂表演專業(yè) | 具有幼兒教師資格證 |
注:1.工作經歷以勞動(聘用)合同及社保記錄為準,有關工作時間的計算截止日期為2016年8月31日。
2.國(境)外學位必須取得教育部(中國)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國(境)外學歷學位認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