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試
1、資格復審:應聘人員在考試前,用人單位(電話通知)對其進行資格復審。請資格初審通過人員在面試前攜帶以下證件、材料到指定地點參加資格復審:身份證、學位學歷證書(屬于國境外留學回國境人員的憑國家教育部認定的學歷學位認證書報名)、勞動合同或養(yǎng)老交費憑據等原件。
證件(證明)不全或所提供的證件(證明)與報名資格條件不相符者,不得參加考試。本人未按時參加資格復審的,視作放棄。
2、考試:本次公開招聘考試將采取結構化面試加專業(yè)技能測試相結合的辦法進行,由招聘單位的主管部門(寧波市水利局)具體組織實施。面試和專業(yè)技能測試均委托具有考試命題資質的獨立第三方機構命題。
面試主要測試報考者口頭表達能力、應變能力、分析能力、回答問題準確性和舉止儀表等;專業(yè)技能測試內容為專業(yè)知識運用能力水平,在現場進行筆試測試,主要測試報考者的專業(yè)知識運用能力和處理問題能力等。面試和專業(yè)技能測試總分均為100分,任何一項不足60分的將淘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