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專任教師崗位
遴選程序分為學院(系、部)面試和學校審核。
(1)學院(系、部)面試由招聘部門自主對應聘人選進行考察,考察形式以試講為主。試講環(huán)節(jié)旨在評定應聘人員的語言表達、邏輯思維、教學方法等,主要考察面試人員作為教師的基本素質。
面試組成員包括應聘人員所屬學科的教授、學術委員主任、學院(系、部)黨政班子主要成員以及工會(教代會)代表。面試全程錄像,采用票決制確定排序結果??疾旖Y果按照崗位需求人數的1:3上報學校審核,如果符合條件的人數未達到1:3則按照實際人數上報。
(2)學校審核包含性格能力測試、人才工作委員會審核、校長辦公會審核三個環(huán)節(jié)。人才工作委員會、校長辦公會審核主要評估應聘人員的專業(yè)方向、博士論文水平、學術能力和潛力。
2、輔導員崗位
遴選程序包括筆試(含綜合心理素質測驗)與面試。輔導員崗位遴選相關考試由學生處組織。
(1)學生處對應聘人員提交的簡歷信息進行篩選,按照招錄比1:20的比例確定參加筆試人員名單。如果符合條件的人數未達到1:20,則按照實際符合條件的人數組織筆試。
(2)筆試采取閉卷方式,內容以輔導員崗位要求的綜合知識、專業(yè)知識為主,側重考察考生對于輔導員崗位的勝任力。綜合心理素質測驗成績做為錄用參考,不計入筆試成績。
(3)面試分兩輪進行,主要考察考生的溝通表達能力、邏輯思維能力及輔導員工作相關職業(yè)能力。根據筆試成績從高到低的順序,按照1:10的比例確定參加第一輪面試的人員;根據第一輪面試成績從高到低的順序,按照1:5的比例確定參加第二輪面試的人員。如果符合條件的人數未達到相應比例,則按照實際符合條件的人數組織面試。面試過程全程錄像。
(4)應聘人員綜合成績由筆試成績的40%和最終面試成績的60%合計而成,綜合成績按百分制計算。
3、黨政管理與其他專業(yè)技術崗位
招聘考試分為部門初試和學校復試。
(1)部門初試由部門自主對應聘人員情況進行考察,形式不限,考察結果按照崗位需求人數的1:10上報學校參加筆試,如果符合條件的人數未達到1:10按照實際人數上報。
(2)學校復試由人事處組織,由筆試(含性格能力測試)和面試組成。
筆試采取閉卷的方式,考試內容以崗位要求的綜合知識為主,性格能力測試成績做為錄用參考,不計入筆試成績。
面試重點考察應試者的專業(yè)素質、業(yè)務水平及其他綜合能力。根據筆試成績從高到低的順序,按照1:5的比例確定參加面試人員,如人數未達到1:5按照實際人數上報。面試過程全程錄像。
(3)應聘人員綜合成績由筆試成績的40%和面試成績的60%合計而成,綜合成績按百分制計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