聘用管理
實行勞動合同制,按《勞動合同法》規(guī)定簽訂勞動合同。勞動合同期限為3年,試用期3個月。
工作人員正式聘用后的收入按常山縣上一年度全社會在崗職工平均工資水平確定,同時按規(guī)定繳納各項社會保險費。
本公告由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負責解釋。
咨詢聯(lián)系人: 吳小青,聯(lián)系電話:50188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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