體檢、考察
體檢與考察工作由黃巖區(qū)總工會組織實施。
1、根據(jù)招聘計劃數(shù)和應聘人員考試綜合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按1︰2的比例確定進入體檢的人員;體檢通過后,按1︰1的比例確定進入考察的人員。體檢、考察不合格或者放棄的,按綜合成績分別在面試合格人員中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體檢對象,在體檢合格人員中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考察對象。
2、體檢標準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執(zhí)行,須在縣級以上綜合醫(yī)院進行。
3、考察主要對應聘人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質(zhì)、能力素質(zhì)、學習和工作表現(xiàn)、遵紀守法、廉潔自律等情況進行考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