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考程序
招考按報名、筆試、體能測試、面試、體檢、政審(考察)、辦理錄用手續(xù)的程序進行。
其中體能測試對象按實際招考數和崗位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1:2的比例確定。體能測試對象放棄或不按規(guī)定時間、地點參加的,不再遞補。體能測試合格人員參加面試。體檢對象按崗位總成績(筆試+面試)由高分到低分和實際招考數1:1的比例確定。體檢合格后,進入考察環(huán)節(jié)。出現體檢、考察不合格、自愿放棄或取消錄用資格的,按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替補。
2016年紹興諸暨市城市管理行政執(zhí)法局協(xié)管員招考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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