應聘人員提供的個人信息必須真實有效,報名時,招聘單位將對應聘人員的報考資格進行初審,向初審未通過者說明理由。證件不全或提供證件與報考資格條件不相符者,不能通過報名資格初審。
報考應聘人數(shù)與招聘計劃數(shù)之比不能低于3:1,在規(guī)定的報名時間內,符合報考條件的應聘人數(shù)和招聘計劃數(shù)比例不足3:1的,將取消該崗位招聘。
報名資格審查通過名單將于2016年11月23日前在寧波市氣象局政務網站(www.nbqx.gov.cn)上公布,請通過報名資格初審的考生于2016年11月25日前登陸下載并打印準考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