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核以接收的退役士兵個人原始檔案材料為依據(jù),按照退役士兵服役年限、獎勵、職業(yè)技能、殘疾等級、烈士子女、及其他等加分項目,處分、檔案材料弄虛作假等減分項目來進行量化評分,確定退役士兵的考核成績。具體適應范圍、項目、分值、所需材料、認定標準等按照民政部、總參謀部《符合政府安排工作條件退役士兵服役表現(xiàn)量化評分辦法(試行)》(民發(fā)[2015]195號)執(zhí)行。考核成績由退役士兵本人在考試前(11月25日上午12:00前)予以簽字確認,一經(jīng)簽字確認,不再更改。不在規(guī)定時間內(nèi)按要求簽字確認的,由考核小組審核無誤,兩名審核人員簽字予以確認后即為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