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師:
您好!我是08月8月底考上的特崗,今年報告公務員的“四項人員”崗位第二名,可是我手上沒有當時簽訂的合同,在資格復審時要怎么辦?去哪兒找證明材料?還有我是2011年9月份就辭職了,資格復審時可以通過嗎?謝謝,請求老師一定幫我解決一下這個難題。
回復:你好,建議你聯系服務地特崗辦咨詢合同事宜或咨詢招錄單位所在州市公務員主管部門能否用其它證明代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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