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杭州臨安市部分事業(yè)單位統(tǒng)一招聘工作人員資格復審及有關事項通知
來源:臨安人才網 閱讀:1099 次 日期:2017-08-01 16:49: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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臨安市部分事業(yè)單位統(tǒng)一公開招聘筆試成績已經公布,根據(jù)招聘公告及有關規(guī)定,面試前須進行資格復審,現(xiàn)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1.資格復審對象。入圍資格復審、面試的考生(點擊查看資格復審、面試名單)。

2.資格復審時間。2017年8月3日(星期四)上午8︰30至11︰30

3.資格復審地點。臨安市人力資源市場(臨安市錦城街道臨東路67號人才大樓二樓)

4.資格復審時需攜帶材料:

資格復審時,須提供本人身份證、戶口簿(或印有本人戶口信息的戶口簿頁面)、學歷證書(2017年應屆畢業(yè)生尚未取得畢業(yè)證書的,可提供就業(yè)協(xié)議書和就業(yè)推薦表)等以及其他報考職位所需的證件(證明)原件及復印件。

除上述材料外,報考鎮(zhèn)(街道)綜合服務中心“工作人員1”崗位的社區(qū)工作人員還須提供由所在街道黨工委和民政部門簽署意見并蓋章的《報名登記表》(附件2);報考鎮(zhèn)(街道)綜合服務中心“工作人員2”崗位的退役士兵應出具《退役士兵證》;報考臨安市民政工業(yè)辦公室“綜合管理”崗位和鎮(zhèn)(街道)綜合服務中心“工作人員3”、“工作人員4”崗位的還須提供市委組織部出具的大學生“村官”服務臨安滿2年(或滿1個聘期)、歷年年度考核稱職和是否在服務崗位的證明;留學人員還應提供教育部中國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境外學歷、學位認證書;報考要求具有工作經歷崗位的人員,應提供相應的勞動(聘用)合同及養(yǎng)老保險繳費等有關工作經歷的證明材料。

5.其他注意事項:

(1)考生需本人參加現(xiàn)場資格復審。確因特殊情況不能參加,需委托他人辦理的,在提交復審材料時須同時提交本人簽名的書面委托書(需寫明姓名、身份證號、報考單位和職位以及不能參加資格復審的原因等)。

(2)通過資格復審者,予以當場發(fā)放面試通知書。

咨詢電話:0571—63926061。

臨安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2017年7月31日

由于各方面情況的不斷調整與變化,易賢網提供的所有考試信息和咨詢回復僅供參考,敬請考生以權威部門公布的正式信息和咨詢?yōu)闇剩?/div>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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