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進一步加強州級相關部門干部隊伍建設,根據州委辦公室和州政府辦公室《關于轉發(fā)<甘孜州州級機關事業(yè)單位工作人員調動辦法(試行)>的通知》(甘委辦〔2011〕75號)的有關規(guī)定,由州委組織部牽頭,擬面向全州公開考試遴選(以下簡稱:遴選)一批機關工作人員,現就有關事宜公告如下:
一、遴選原則
遴選工作始終堅持德才兼?zhèn)涞臉藴?,堅持“公開、公正、競爭、擇優(yōu)、民主”和人崗相適的原則進行。
二、遴選范圍
符合相關資格條件、在編在崗的全州機關工作人員、參照公務員管理事業(yè)單位工作人員、事業(yè)單位工作人員,工勤人員除外。
三、遴選崗位及人數
本次共有8個單位遴選22人,其中公務員10名,參公人員5名、事業(yè)人員7名。(詳見附件)
四、遴選資格和條件
(一)基本條件
1、思想政治素質好,政治立場堅定,旗幟鮮明的反對民族分裂,堅決維護祖國統(tǒng)一和民族團結。
2、工作勤奮、愛崗敬業(yè)、作風務實、品行端正、遵紀守法,近3年年度考核均為稱職以上等次。
3、除州藏學研究所(州編譯中心)外,應具有大學本科以上學歷(含在讀本科生),熟悉計算機操作。
4、除團州委的綜合管理職位和四川日報甘孜記者站新聞記者職位外,應具有5年以上工作經歷(含試用期)。
5、除團州委的綜合管理職位外,年齡在45周歲以下(1967年5月以后出生)。
6、身體健康,能夠正常履行崗位職責。
7、符合擬遴選崗位需要的其他資格條件和要求。(具體要求詳見附件)
8、事業(yè)單位工作人員和參照公務員管理的事業(yè)人員(簡稱:參公人員)不能報考機關公務員職位;事業(yè)單位工作人員不能報考參照公務員管理單位的職位。
9、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能報考:
(1)政治上有不良傾向或反分維穩(wěn)工作中有不良表現或反映的;
(2)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或近5年受過黨紀政紀處分,或正在接受有關機關審查尚未作出結論的;
(3)公務員回避制度要求回避的;
(4)其它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不能報考的情形。
五、遴選程序及步驟
(一)報名
1、報名截止時間:2012年10月11日—25日下午17時。報名可采取現場報名或傳真報名的方式進行。報名時,需按要求填寫《甘孜州公開考試遴選機關工作人員報名登記表》。報名者每人只能選擇一個符合條件的崗位。
2、報名時需提供身份證、學歷證、職位要求的執(zhí)業(yè)資格證、近期1寸彩色免冠照片3張、工作單位和組織人事部門同意報考證明等,同時應提供相關職位要求的公務員(參公人員)登記表或事業(yè)單位聘用工作人員審批表復印件1份(簽組織人事部門印章),報名人員對提交材料的真實性應負全責。
3、報名者按上述要求,持有關證件到遴選職位所在單位報名并參加資格審查。其中,報考四川日報駐甘孜記者站的,到州委宣傳部干部科報名和參加資格審查。
州委辦公室人事科,2833439,地址:州委二樓
州委統(tǒng)戰(zhàn)部干部科,2833499,地址:州委五樓
州委宣傳部干部科,2833715,地址:州委五樓
州直機關工委辦公室,2833810,地址:工商大廈
州總工會組宣部,2834971,地址:光明路
團州委辦公室,2833269,地址:水井子電梯公寓
州委黨校組織人事科,2824475,地址:子耳坡
州藏學研究所辦公室,2833270,地址:工商大廈
(二)資格審查
資格審查貫穿公開考試遴選全過程。用人單位對報名者資格進行審查。筆試前1天,用人單位按照公告規(guī)定,對報名者資格條件和相關證明原件進行審查,資格審查不合格的,取消遴選資格。調動前,州委組織部對擬調人員資格和條件進行再審核,不符合條件的,不辦理調動手續(xù)。
(三)領取準考證
報名人員資格審查合格的,持遴選單位的資格審查合格證明到州委組織部干部四科領取筆試準考證。
(四)考試
本次遴選按職位進行排名,實行百分制,其中筆試成績占70%,面試成績占30%。試題按有關要求,統(tǒng)一聘請相關專家命題、制卷、閱卷。
1、筆試
筆試成績實行百分制,不指定復習范圍、不指定參考書。每個課目筆試時間為120分鐘。
(1)參加筆試的人數與考調職位數不低于3:1。達不到開考比例的職位,可根據報考人員意愿在筆試前1天進行調劑,調劑后仍達不到開考比例的,對職位進行削減,若還達不到開考比例的,取消職位。
(2)筆試分《綜合素質測評》、《崗位專業(yè)技能測評》2個課目,均按百分制計、各占筆試總成績的50%。
(3)筆試時間為2012年10月27日,地點詳見準考證。
2、面試
本次遴選面試采取面試考官組集中面試、綜合評分的方式進行,成績按百分制計。
(1)面試對象按筆試成績折合從高到低,與考調職位數的比例不低于3:1的差額確定。達不到比例的,按實有人數確定面試對象。
(2)面試采取結構化面試方式進行。
(3)本次面試實行考生旁聽制,即同一職位的考生面試完后,在考場內旁聽其他考生面試。
(5)面試時間、地點詳見面試通知書。
(五)考察和體檢
1、考察
按筆試面試的折合總成績從高到低,以崗位擬遴選人數的1:2確定考察對象。折合總成績相同時,以筆試折合成績高低確定考察對象;筆試成績相同的,先后以《綜合素質測評成績》、《崗位專業(yè)技能測評》高低確定考察對象。出現考察不合格情形時,不再進行遞補。
2、體檢
體檢人員與考調職位數按1:1確定。體檢不合格的在進入考察的人員中按折合總成績從高到低進行遞補,如遇成績相同時,以筆試成績高者確定考察對象,筆試成績相同的,以綜合素質測評成績高者確定為考察對象。
體檢標準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和《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執(zhí)行。
體檢時間根據考察情況另行通知。
(六)公示
體檢結束后,應在現工作地一定范圍內進行公示,時間為7天。
(七)試用和調動
1、考察、體檢合格,公示無異議的,由用人單位集體討論,提出試用人選名單,并與所在縣公務員(參公、事業(yè))主管部門和協(xié)管部門協(xié)商后試用3個月;
2、試用期滿考核合格的,由單位領導集體討論,提出擬調動人選名單,按有關規(guī)定報州委組織部。
3、州委組織部根據相關單位提出的擬調動人選名單進行資格審核,審核合格人選名單提交部長辦公會研究,并按相關規(guī)定辦理調動手續(xù)。
六、其它事項
1、本次考試不收取任何費用。
2、報考人員在考試期間產生的一切費用自理。
3、考試全過程中的安全責任自行承擔。
4、正式調動后,不負責配偶調動和住房問題。
七、紀律與要求
公開考試遴選機關工作人員,是選拔優(yōu)秀人才的重要渠道,必須嚴格執(zhí)行有關政策規(guī)定和干部人事工作紀律,堅決杜絕弄虛作假、徇私舞弊等不良現象,自覺接受紀檢監(jiān)察、有關部門和社會公眾監(jiān)督。對違反工作紀律的參考人員、工作人員和其他相關人員,按照相關規(guī)定追究責任。
州委組織部咨詢電話:2833248;舉報電話:2833209。
州紀委監(jiān)督電話:2833699。
附:1、2012年下半年州級相關部門公開考試遴選職位及資格條件
《甘孜州公開考試遴選機關工作人員報名登記表.doc》來源于甘孜人事考試網,最近更新2012年10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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