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在2014年上半年嘉興市屬事業(yè)單位招聘工作人員里,選擇招聘崗位報名時要注意哪些回避問題?
答:《浙江省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人員暫行辦法》第三十條規(guī)定:凡與事業(yè)單位負責人員有夫妻關系、直系血親關系、三代以內旁系血親關系或者近姻親關系的應聘人員,不得應聘從事該單位負責人員的秘書或者人事、財務、紀檢監(jiān)察崗位,也不得應聘與單位領導人員有直接上下級領導關系的崗位。招聘工作人員在辦理人員招聘事項時,遇與本人有上述親屬關系或其它可能影響招聘公正的,應當回避。
具體可參考:2014年上半年嘉興市屬事業(yè)單位招聘工作人員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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