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2014年渦陽縣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公告》要求,按照“應聘同一崗位的須形成競爭,確認報考人數與崗位招聘數的比例應不低于3:1。不足規(guī)定開考比例的,取消或核減該崗位招聘計劃數”規(guī)定,經對報考繳費應聘人數的統(tǒng)計,現將本次公開招聘達不到報名比例應予核減及取消的招聘計劃、崗位公布如下。
取消崗位中已繳費應聘人員的費用,自公告之日起7個工作日內,退還至繳費銀行卡賬戶內。
渦陽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2014年5月28日
附件:
渦陽縣2014年事業(yè)單位招聘工作人員崗位計劃核減取消情況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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