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人數(shù)
書記員3名。
二、招聘條件
(一)政治素質(zhì)好,大局觀念和組織觀念強;作風正派,遵紀守法,廉潔自律,無違法違紀記錄;工作認真負責,熱愛法院工作;
(二)具有法律本科或以上學歷;
(三)年齡在28周歲以下(1987年10月1日以后出生);
(四)身體健康,五官端正。
三、工作職責:
書記員負責庭審、調(diào)解、合議、案件討論等記錄,在法官指導下完成案卷整理、裝訂、歸檔等工作,完成與審判工作相關的其他輔助性工作。
四、報名和資格審查
(1)報名時間:2015年10月26日至11月6日
(2)報名地點:株洲市中級人民法院辦公樓801辦公室。
(3)報名要求:報名時持本人身份證、戶口簿、學歷證書原件和復印件,近期一寸免冠彩色照片1張,填寫報名登記表。
五、技能測試
熟練運用計算機進行辦公,并進行速錄測試。
六、面試
技能測試合格人員進入面試(組織談話)。
七、考察
考察應聘者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質(zhì)、業(yè)務能力等,特別是要考察與擬任職位相關的素質(zhì)和能力。
八、管理方式及待遇
1、管理方式
本次招聘的書記員實行勞務派遣管理。試用期為兩個月,試用合格后,首次聘期為一年(包括試用期)。聘用期滿,經(jīng)考核稱職者優(yōu)先續(xù)聘。
2、工資福利待遇
(1)工資待遇:每月2360元;
(2)本院依法為聘用人員購買社會保險,由用人單位和聘用人員按政策規(guī)定的比例分別負擔養(yǎng)老保險、醫(yī)療保險、失業(yè)保險、工傷保險、生育保險等社會保險費用。
聯(lián)系電話:0731-28109169、13786309005
株洲市中級人民法院
2015年10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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